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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献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

  • 预备党员工作调动时,如果预备期已满,调出单位党组织应抓紧讨论其转正问题。若因某些情况不能按时办理转正手续,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向预备党员调入单位党组织说明情况,并尽快办理转正手续。在一般情况下,预备期已满,的预备党员调动工作单位,党组织应为其办理转正手续后,再将其组织关系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而不能将其组织关系转出,从而将其转正工作退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 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工作以及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时间(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即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 1.在职人员按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学生党员、下岗失业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 出(国)境定居的党员,在他们出国(境)后即停止党籍(即不再具有党员资格,党组织也不再与其发生党的组织关系,不再收其党费)。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可将他们的党员组织关系和档案一并转移到县或相当县一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备查。出国(境)定居的党员,本人提出要求退党的,可按党章规定,办理退党手续。预备党员出(国)境定居,不再办理转正手续,其预备党员资格也不再保留。

  • 派往出国留学和劳务人员中的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可由国外所在党支部讨论转正问题,报上级党委(使领馆党委或驻外劳务公司党委)审批。如党员分散,无法在国外讨论转正的,待学习或劳务期满后,根据本人表现和国外党组织的鉴定,回原单位办理转正手续。具备正式党员条件的,可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 新组织的基层组织,如果党员相互缺少了解,举行选举有困难,其领导成员一般由上级党组织指派(任命),待党员相互比较了解,选举条件成熟时,再通过选举产生新的领导机构。
    *流动党支部适用

  • 1.年满十八岁;
    2.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
    3.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
    4.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5.执行党的决议;
    6.按期交纳党费。

  • 请咨询人事代理部,联系电话:6252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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