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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取得的重大历史性成就(下)

  • 时间:2017-09-30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迈出重大步伐。

    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各级党组织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打出一套从严治吏的“组合拳”。
    比如,加强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和平时考察,加大对干部提醒、函询、诫勉力度,把干部置于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中;突出关键少数,重点监督掌握人财物决策权、支配权的重要岗位干部尤其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行党政同责同审;规范党政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目前正开展试点。
    比如,建立健全中国特色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突出了与领导干部权力行为关联紧密的家事、家产情况,突出了查核结果的运用和责任追究。比如,集中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裸官”、干部档案造假、领导干部违规兼职、违规出国(境)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全国超配的4万余名副处级以上领导职数已基本消化;累计调整副处级以上“裸官”1374人;完成1556万人的干部人事档案审核,重新认定351.5万人档案信息,涉及涂改造假受到处理处分的5.9万人;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4万余人;对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3.5万名干部进行处理。
    比如,结合巡视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实现对省区市和中央单位的全覆盖;在地方领导班子换届中,对换届风气进行巡回督查,对省级党代会的召开进行现场监督和指导,维护良好换届风气。
    比如,制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进一步明确“下”的标准、方式、渠道。同时,坚持关心爱护干部,加大正向激励力度,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激励广大干部奋发有为、干事创业。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进一步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政治导向。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组织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一是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和从严教育管理工作。按照党中央制定的“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工作方针,坚持政治标准,严把发展党员关,保持党员队伍适度规模;以党性教育为重点,大规模开展党员教育培训,从严管理党员队伍,促使党员增强党员意识,争做合格党员。
    二是统筹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以重点带动整体,突出抓了“两面、两线、两新”六个领域。“两面”是指农村和城市两大块面、两大阵地。加快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乡村治理机制,普遍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部署和落实保持贫困县党政正职稳定、建强贫困地区基层党组织、精准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等重点任务;推动街道社区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互联互动。“两线”是指国企和高校。召开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对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作出战略部署。在中央企业加快配备专职副书记,推动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印发实施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意见和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推动有关部门和各高校把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贯穿办学治校、立德树人全过程。“两新”是指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以园区党建为龙头,大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互联网企业、新兴精神生产领域等党建工作,突出抓好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印发实施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大力组建社会组织党组织。
    三是补齐基层党建工作短板。重点是选优建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督促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强化基层党建基础保障等。
    四是引导党组织和党员服务中心工作、服务人民群众。大力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组织动员党员干部全力投入脱贫攻坚、抗灾抢险等重大任务,充分彰显党组织“主心骨”和党员“排头兵”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员干部作风有了很大改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以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党风政风发生根本性变化。
    一是中央政治局以上率下、身体力行,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等中央领导同志始终在执行八项规定方面身体力行,为全党树立了典范。各地区各部门迅速跟进、主动对标,逐级制定和落实改进作风的制度措施。
    二是聚焦“四风”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清理整治文山会海、节庆泛滥、“三公”经费开支过大、超标超配公车和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等问题;着力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群众办事难、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拖欠群众钱款等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三是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制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并配套出台一系列具体制度规定,为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党中央明确提出坚持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紧密结合。
    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最可靠、最有效、最持久的治党方式。为此,党中央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都对此作出谋划部署,提出120项改革任务。党中央成立专项小组,统筹抓好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工作;首次召开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印发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和五年规划纲要;加快“立柱架梁”工作,出台了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党的工作机关条例、干部任用条例等一大批党内法规制度。
    据统计,五年来党中央共制定修订88部中央党内法规,占现行有效188部中央党内法规的47%左右。同时,在全党范围内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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