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参加培训的中国科学院院属企事业单位人事干部收获很大,使其业务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在今后工作中能够更加妥善地处理日常的人事工作,尤其是人事纠纷和劳动争议两方面的工作。通过本次培训班的成功举办,使我们认识到应当充分结合院内人事干部的需求,不定期地举办相应的培训班,在院领导和人力资源开发联合会的大力支持下,更好地为中科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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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心成功举办中科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培训班
- 时间:2013-02-23
随着我国人事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国家在人事劳动方面针对事业单位改革已陆续出台了相关的法规政策和条例。为了提高企事业单位的人事干部的业务能力,加强依法管理,适应新形势下人力资源管理的要求,中国科学院人教局委托院中科院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并在中国科学院人力资源开发联合会的支持下,于2003年11月27、28日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系列培训,取得了圆满成功。
本次培训我们聘请了来自于政府、法律界和企事业单位的三位专家,分别是李常保处长、郭哲律师和孙平总经理。郭哲律师主要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基础知识及相关政策法规剖析;李常保处长讲解了《劳动法》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的应用,主要侧重于劳动关系的管理;孙平总经理主要讲解了事业单位劳动争议和人事纠纷操作实务,并结合我院实际发生案例,分析我院的相关人事政策的执行情况,提供有关问题的咨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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