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4-25日,中国科学院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在风景秀丽的门头沟斋堂,举办《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潜在的法律风险讲座》,中科院各院所约60位人事干部参加。
近年来,随着合同管理及劳动纠纷案件不断增加,给各单位管理部门搜集证据,以及发生争议时的举证、质证提出了严峻挑战。应对仲裁和面对法庭也是现代社会中企事业内部管理中的重要内容。为此,我中心决定举办“内部管理潜在风险”的系列讲座,就如何规避劳动争议风险进行深入剖析,指导人事干部做好内部管理工作和必要的防范准备。
讲座首先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李大华法官讲授最新修订的“合同法”,特别是针对合同的效力与违约责任方面,其中包括合同的效力、附条件和期限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无效合同、违约责任以及合同诉讼中的常见问题。李法官对每部分内容都结合案例,讲的深入浅出,便于大家理解掌握。下午陈彬副主任、郭哲和韩冬律师,分别就档案管理、劳动合同、保密及竞业禁止法律风险等解答了大家的疑问,会议在大家的踊跃提问、老师的有针对性解答和热烈的讨论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