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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派遣员工医疗费用报销的通知

  • 时间:2024-01-03

各派遣员工: 

关于2023年度医疗费用报销的通知如下:

一、报销截止时间:

根据海淀区医保中心的通知,2023年度医疗费用报销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20日,请于2024年1月10日前提交报销材料,逾期不予办理。

二、报销范围:

1、领取正式卡之前就医发生的门(急)诊费用、住院费用;

2、社保卡挂失后,补换卡期间持临时卡就医发生的费用;

3、异地安置人员异地就医发生的费用;

4、持卡就医期间,收据上出现的“医保已实时结算(欠费)”的费用;

5、费用发生时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三、报销材料:

1、门(急)诊费用

①、门(急)诊收据,急诊加盖“急诊章”;

②、门诊费用明细清单;

③、开药的收据必须有处方,急诊处方加盖“急诊章”;

④、所有需报销的收据,按照时间顺序整理,收据与处方一一对应;

2、住院费用

①、住院收据、费用明细单、诊断证明书、病历;

②、医院出具的全额结账证明;

③、急诊留观需要留观证明;

四、注意事项:

1、领取社保卡后,除急诊外,未持卡就医的费用不予报销;

2、领取社保卡后,在非本人选择的医疗机构就医的费用不予报销;

3、直接使用社保卡就医实时结算的职工无需到中科人才进行报销。

报销地址:中科创嘉人才派遣部(北四环西路25-1号二楼大厅)

联系电话:82610730  62578847  

联系人:刘卫彬  孙悦文  孙剑林

 

北京中科创嘉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

人才派遣部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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