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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销2023年度补充医疗的通知

  • 时间:2024-01-03

各派遣员工:

请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派遣员工于2024年1月15日前,将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的收费票据,整理完毕后一并交至中科创嘉公司人才派遣部(北四环西路25-1号二楼大厅)。

报销材料如下:

1、门急诊医疗费用的理赔申请需提供以下单据:

(1)医疗费用收据的原件(需含费用明细);

(2)处方(有药品时需提供)的原件;

(3)病历原件或复印件。

2、住院医疗费用的理赔申请需提供以下单据:

(1)诊断证明的原件;

(2)住院费用收据原件;

(3)住院费用结算清单原件;

(4)住院费用明细单原件。

3、单笔申请金额超过1万元的,需提供被保险人(员工)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如期间派遣员工持临时医保卡就医的、急诊就医的,请先按照《关于2023年度派遣员工医疗费用报销的通知》规定手工报销,待医保中心“费用审批表”下来后再办理补充医疗报销手续。

 

  特此通知

 

北京中科创嘉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

人才派遣部

2023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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