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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过半省份推行大病保险 用商业杠杆补齐医保短板

  • 时间:2013-04-07

截至3月中旬,我国超过半数的省份出台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其中福建、山东等9个省份明确今年在全省全面推广,其余省份选择一些城市先试点再推开。青海是最早对制度进行实际运行的省份。

    大病保险该怎么报销?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将治疗费用通过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先报销,其余的自付费用达到各地规定的起付标准后,再由大病保险报销合规费用不低于50%的比例。

    有专家估计,两段报销加起来,实际能报销70%以上。一些省份文件明确住院实际费用补偿比例要达到80%,属于民政救助对象的,其报销比例甚至能达到90%。

    不受病种限制,实际费用越高报得越多,如此高的实际补偿比,制度是否可持续?

    政策规定,大病保险的筹资首先利用基金结余。据统计,截至2011年底,全国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累计结余1363.78亿元。有媒体据此推算,按照人均筹资40元的标准,资金只能应付3年的筹资需求。

实际上,从政策和当前各省方案来看,不存在资金不可持续的问题。

    首先,按照指导意见,大病保险的筹资先利用基本医保基金结余,结余不足的地区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年度提高筹资时统筹解决。今年已进入一个新的社保缴费年份,很多地方都有结余,少数没有结余的上调了个人缴费比例,加上中央今年每人每年补助增加到280元,资金比较充裕;

    第二,从各地方案来看,筹资水平大多在人均20元左右,起付线也定得比较高,很多地方如山东还设有封顶线,并对合规费用进行严格把控,各地已因地制宜设计可持续性制度;

    第三,各地一般先试点再在全省推行,如安徽、四川等明确2015年在全省展开,从而使方案不断完善,更具操作性;

    第四,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新农合的职责等,分别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全国现在已经有6个省级地区和另外30多个地市实现城乡医保一体化,将来还要加大整合力度。此举将有助于扩大资金池,从而降低筹资风险;

    第五,该政策为公共产品,政策性非常强,承办的商业保险公司只能是保本微利运行,各地文件对此作了很明确的规定,并对结余基金走向作了详细说明,有利于基金合理使用,控制费用不合理增长。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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