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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我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将超3.5亿

  • 时间:2012-07-16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日前公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根据《行动计划》,到2015年,我国城镇职工和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将达357亿人。

    《行动计划》提出,2012年至2015年,我国将不断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包括:到2015年,城镇职工和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357亿人,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将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逐步推进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有效衔接;全面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完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在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方面,《行动计划》提出,到2015年,医疗保险基本覆盖城乡居民;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参保(合)人数较2010年新增6000万人以上;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人数达到132亿人;提高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在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左右;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门诊统筹覆盖所有统筹地区,支付比例提高到50%以上;到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

    此外,根据《行动计划》,我国还将修改失业保险条例及其配套规定,完善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提高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水平等,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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