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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 国办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

  • 时间:2017-01-13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指出,职称制度是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和管理的基本制度。职称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党和政府团结凝聚专业技术人才,激励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重点解决制度体系不够健全、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机制不够完善、管理服务不够规范等问题,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更趋合理,能力素质不断提高,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意见》强调,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把握职业特点,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科学评价为核心,以促进人才开发使用为目的,健全职称制度体系,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创新职称评价机制,促进职称评价与人才培养使用相结合,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方式,为客观、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提供制度保障。
  《意见》明确,要完善职称系列,保持现有职称系列总体稳定,探索在新兴职业领域增设职称系列,职称系列可根据专业领域设置相应专业类别。要进一步拓展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目前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职称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要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导向,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让专业技术人才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深耕专业,让做出贡献的人才有成就感和获得感。要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才职业道德,突出对创新能力评价,合理设置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要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有特殊政策,适当放宽条件限制。允许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破格晋升。要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要进一步发挥用人单位在职称评审中的主体作用,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要加强对职称工作的规范和监管,做到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严肃评审纪律,建立倒查追责机制,严厉打击侵害专业技术人才利益的违法行为。
  《意见》提出,力争通过3年时间,基本完成工程、卫生、农业、会计、高校教师、科学研究等职称系列改革任务;通过5年努力,基本形成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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