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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日课】87

  • 时间:2021-06-17

(第八十七讲)


【党史故事】一国两制 港澳回归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中央和邓小平在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革命家关于争取和平解放台湾思想的基础上,正视历史和现实,创造性地提出“一国两制”科学构想,开辟了以和平方式实现祖国统一的新途径。

   1979年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展《告台湾同胞书》,郑重宣示了争取祖国和平统一的大政方针。1981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发表了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九条方针,俗称“叶九条”。1982年1月,邓小平首次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概念。“一国两制”构想最早是为解决台湾问题提出的,但首先被运用于解决香港、澳门回归祖国问题上,并取得成功。

    1981年12月,中共中央作出1997年7月1日收回香港的决定。1982年9月,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访问中国,拉开了中英关于香港问题谈判的序幕。经过两年多共22轮的艰难谈判,1984年12月,中英两国政府正式签署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确认中国政府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

   根据1982年宪法的规定,在广泛听取香港各界人士意见的基础上,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于1990年4月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把中央政府对香港的各项方针政策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奠定了依法治港的法律基石。

   1987年4月,中葡两国政府正式签署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宣布中国政府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

   香港、澳门分别于1997年、1999年回归祖国并保持繁荣稳定,解决香港、澳门问题的成功实践,有力地证明了“一国两制”构想既体现了实现祖国统一、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性,又充分考虑到香港、澳门等地的历史和现实,是推动祖国和平统一的创造性方针,在国际社会中产生了巨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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