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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日课】82

  • 时间:2021-06-12

(第八十二讲)



【党史故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978年夏秋之际,安徽省遭遇了百年不遇的大旱,秋种遇到困难,这使得当时的安徽农民和农业生产,都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安徽省委作出决定,把部分土地借给农民种粮种菜,所产粮菜不征购,不计口粮。这一措施很快调动起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当年全省超额完成秋种计划。

  从“借地”中得到启发,安徽一些地方的基层干部和农民冲破体制的限制,开始包干到组、包产到户。凤阳县梨园公社小岗村18户农民,冒着风险,在包干合同书上按下了手印。

  小岗村创造的包干到户,就是“保证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这个办法简便易行,成效显著,受到农民欢迎。四川、甘肃、云南、广东等省份的一些地方也放宽政策,采取了类似做法。这些大胆尝试,揭开了农村经济改革的序幕。
  1980年5月,邓小平在一次谈话中肯定了农民的改革创举。9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突破多年来把包产到户等同于分田单干和资本主义的观念,肯定了在生产队领导下实行的包产到户。
  1982年,党中央发出“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包括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在内的各种责任制,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在党中央的支持下,以包产到户、包干到户为主要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迅速推广。这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许多地方一年即见成效,粮食产量明显提高,几年就变了个大样。
  农村改革是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改革首先在农村取得突破和成功不是偶然的,它是由我国基本国情和当时农村经济发展困境决定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农村改革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前提,创造了良好的政治环境,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和亿万农民为改变农村面貌和自身命运,勇敢冲破不利于生产力发展的旧体制,从而掀起了波澜壮阔的改革大潮。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就这样在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创造中,开始一步步坚定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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