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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七一表彰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2-06-01

中科创嘉党字〔2022〕9号

各党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1周年,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要求,扎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见成效”活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现将七一表彰推荐评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七一表彰

  1.评选条件

先进党支部: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支部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党建与业务有效融合,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风发挥强,且隶属于中科创嘉党委的基层党支部。

优秀共产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信赖,积极宣传并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敢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成绩突出、表现优秀,党组织关系在中科创嘉党委所属各支部的中共正式党员(流动党支部优先推荐书记、支委)。

  2.评选流程

支部推荐。各支部对照评选条件和相关要求填报推荐表(附件1、2),单项表彰推荐原则上每支部不超过1名,电子版材料请于6月20日前上报。

党办审核。党委办公室根据支部推荐情况进行初核,结合日常量化管理统计和年度考核结果,确定表彰推荐名单。

纪委审查。表彰推荐名单要经纪委审查,出具无违规违纪证明。

党委审批。召开党委会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批,研究确定最终的表彰名单,公示后下发表彰决定。

会议表彰。(表彰会将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二、慰问困难党员

  党委将在七一前夕,组织对老党员、困难党员进行慰问,请各支部对所属党员进行摸底,如有家庭困难、无收入或长期患病的党员及时上报(附表3),党委统一审核把关并确定慰问名单。

  三、下拨党费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党委将根据党员数量为整建支部下拨专项党费,主要用于支部日常工作、党员学习教育、开展党日活动、表彰先进典型等,请各支部严格按照党费管理使用的相关规定用好用足。流动党支部党费使用仍正常走相关申报流程。

  各支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宣传引导,发扬民主、公正公开,统筹谋划、周密组织,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点击下载)

   1.《先进党支部推荐表》

   2.《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3.《困难党员慰问金申请表》

 

         中共北京中科创嘉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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