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讲)
【党史故事】全国人大 奠定国基
1954年9月15日,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一千二百多名代表带着六亿中国人民的嘱托齐聚北京,共商国是。
大会一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宪法的形式确立了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选举毛泽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朱德为副主席,刘少奇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党务委员会委员长,宋庆龄等13人为副委员会长;决定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
会议确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明确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作用和任务,以及政协与人大、政府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巩固了人民民主统一战线。
大会还确立了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重要内容,对于中国在任何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下,始终保持国家完整统一、促进各民族团结互助和发展进步,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这次会议,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构建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体系,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自此国家最高权力开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集中行使,为后来的“两会”奠定了基本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