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讲)
【党史故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1949年9月,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北平隆重召开,这是一次由中国共产党发起并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各人民团体、人民解放军、各地区、各民族以及海外华侨的代表参加,协商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事宜的会议。
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成为中国人民的大宪章,在一个时期内起着新中国临时宪法的作用,为新中国的政权机关、军事制度、经济政策、文教政策、民族政策和外交政策制定了总原则。
会议还通过了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一致选举毛泽东为政协全国委员会主席和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席,陈毅等56人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
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通过北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改名为北京,决定采用公元纪年,以《义勇军进行曲》为代国歌、国旗为五星红旗。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标志着100多年来中国人民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运动取得了历史性的伟大胜利,标志着爱国统一战线和全国人民大团结在组织上完全形成,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