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
毛泽东同志曾说:“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这两者都不可少。”我们党作为一个有8800多万名党员、440多万个党组织的党,没有纪律,就会一盘散沙。
习近平指出:“党的纪律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纪律是做合格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
1.树立纪律意识
什么是党的纪律和规矩?
习近平指出:“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
党的纪律是党的生命。1859年,马克思在致恩格斯的信中指出:“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习近平指出:“我们党是靠铁的纪律和革命理想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我们党之所以能够不断取得胜利,一靠理想,二靠纪律。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只有十五条,却首创了好几条重要的纪律规定,而且有些纪律的严格程度,超过了现行党章和党纪的规定。例如,党员没有理由连续两次不参加党的会议,就予以除名;党员必须受到当地执行委员会的监督;对党员从事的职业也作了一些限制,必须服从革命需要,还要公开职业收入。我们要清楚地看到,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人们价值观念多样化、社会生存方式多样化及社会流动性增大等原因,“组织松懈”、“纪律敷衍”等问题明显。有些党员下海经商或进城打工,多年不与党组织联系,不参加组织生活,甚至连党费也不缴纳;有些党组织,在执行纪律上也大打折扣。这种现象如果长期得不到纠正,我们党就有变成一盘散沙的危险。王岐山同志说:“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对党最大的威胁莫过于此。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削弱党的执政能力、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因此,党员干部必须不断强化自己的纪律意识,要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弄清楚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形成尊崇党章、遵守党纪的良好习惯。
2.严格遵守纪律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规不守,散沙一盘。
我们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遵守纪律是对每个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2015年10月12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在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这六大类纪律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纲,其他五大纪律是目,共同维护党的意志、纲领、主张能够不折不扣得到落实。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如果政治纪律松弛,那么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等纪律就会失去政治基础,最终损害的都是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能力,破坏的都是党的政治基础。习近平指出,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
政治问题,任何时候都是根本性的大问题。大量事实表明,在政治纪律方面放松警惕、降低要求是很危险的。从近年来查处的高级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苏荣等案件看,破坏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非常严重。在谈到违反政治纪律的现象时,习近平总书记曾一口气讲了七个“有之”,他说:“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守纪律、讲规矩,就要防止“七个有之”。习近平强调:“全面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决不能回避政治问题,对政治隐患就要从政治高度认识。党内存在野心家、阴谋家,从内部侵蚀党的执政基础,我们不能投鼠忌器,王顾左右而言他,采取鸵鸟政策,这个必须说清楚。全党必须讲政治,把政治纪律摆在首位,消弭隐患、杜绝后患。”
3.坚决维护纪律
“道私者乱、道法者治”。
纪律严明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的重要保障,维护党的纪律是党员干部的基本责任。习近平指出:“查处违纪问题必须坚持有什么问题查清什么问题、发现什么问题查清什么问题,不能装聋作哑、避重就轻,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任何人不得隐瞒、简化、变通。”“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而不能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就是在给党员干部立规矩、明纪律、扎笼子。《准则》指出:“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党内决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每一个党员对党的纪律都要心存敬畏、严格遵守,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违反党的纪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坚决同一切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作斗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门就违反纪律行为进行了界定,指出: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把纪律挺在前面。违反纪律是党员干部违法犯罪的前奏和开端。习近平指出:“无数案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只有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才能克服‘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不正常状况,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纪律不仅是惩办干部的,更重要是保护干部的。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把“病毒”和“虫害”消灭在萌芽状态,可以防止党员领导干部小错酿成大祸。习近平指出:“如果开始就咬耳朵、扯袖子,在执纪方面抓得很紧,可以让多少人避免违法?过去形成了这么一种现象,就是不到违法的程度大家都可以‘包容’、‘宽容’,到了违法就由他去吧。这是对党和干部不负责任的表现。空军的同志说,培养一名飞行员要花相当于其体重一样重的黄金。我们培养一名省部级干部要多少代价?很多干部从基层做起,慢慢成长起来,最后毁于一旦,一失足成千古恨。出问题的人之前就会有迹象,为什么不及时帮助他们认识和解决问题呢?这就需要把纪律挺在前面。”
国事无私,政道去邪,法不容情。党的纪律规矩是言行的“紧箍”,是带电的“高压线”。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全党同志要知边界、明底线,争做遵守和维护纪律的标杆。
(转载自《学习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