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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报为大学生就业支招:往中小企业等3个方向走

  • 时间:2013-05-23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5月1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对这一次促进就业的新政策做出解读。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不轻松。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699万人,约占新进人力资源市场劳动力的一半,比上年增加19万人,再加上还没有就业的21万2012届毕业生,就业压力前所未有。而从就业岗位看,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就业的不利影响短期内不会减弱,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对就业的不利影响将逐步显现,部分毕业生的就业能力与岗位需要不适应也导致了就业的结构性矛盾突出。

     据介绍,过去五年,全国累计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2800万人,近三年来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均维持在90%以上,2012年达到了94.8%。

     就业形势严峻,岗位从哪儿来?

     《通知》明确了三个方向。

     一是结合经济发展开发就业岗位,尤其是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智力密集型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发展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拉动作用。教育部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说,目前教育部正会同有关部门联合举办专场网络招聘活动。国家高新区将通过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吸纳毕业生。大学科研院所,被建议从大学生中招聘科研助理。

     二是鼓励各类企业吸纳就业,包括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同时引导国有企业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据介绍,对接收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国家将从财税、金融、信息、社保补贴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对到中小企业就业的毕业生,将切实保证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等方面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人社部还将于近期组织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

     三是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发一批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中央和地方各类基层就业项目已开始,包括“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此外,我国还将扩大高校毕业生到海外担任汉语老师志愿者规模,并引导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

     低保家庭毕业生可享受求职补贴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次就业新政策,针对性更强,扶持力度更大,尤其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明确从2013年起,将享受创业培训补贴政策期限从目前的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二是将高校开展的校园招聘活动所需资金纳入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经费保障水平。三是将高校毕业生在求职地进行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的服务内容纳入免费公共就业服务范围,降低了高校毕业生求职成本,方便高校毕业生进行失业登记,使高校毕业生能按规定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四是从2013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可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有利于促进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积极求职,尽快实现就业。

     这位负责人透露,全国各级财政投入的就业补助资金已从2006年的345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734亿元,年均增长13.4%。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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