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布的《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指数报告2012》显示,全国失业保险基金结余超过3000亿元,最高的省份即使不再收取失业金,也能用30年。
按照失业保险基金征缴的通行规定,按照工资标准用人单位缴费2%、个人缴费1%,这个比例并不高,以个人月工资3000元为例,不过是90元。从发放政策来看,失业保障金作为失业者过渡时期的特殊保障,其标准高于最低保障而低于社会最低工资标准。这个标准不算高,总的来看,失业者一年的缴费可能不够两个月的保障。这意味着,在失业率一定的情况下,失业保险基金不应该产生大的结余,甚至在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还可能发生当年的赤字。
然而如今,我们的失业保险基金却如此“富足”,原因何在?是失业率真的很低吗?近些年,就业形势不容乐观,一些私营企业倒闭后老板跑路不顾员工的事情时有发生,外来务工者讨薪的新闻亦屡见不鲜。可见,失业保险基金的结余并不意味着失业率低。出现这样的情况,正如一些专家所说,是失业保险制度不尽完善和地方政府部门有意淡化失业及执行制度不规范或不力等多重原因所致。
一方面,在一些地方,失业保险被打包在“五险一金”中,劳动者被告之要缴费,却不知道为什么要缴,更不知道缴费后该享受什么权益,以及该如何去享受权益。另一方面,劳动者失业后若想申领这份保险,相关程序比较复杂,其中的一些手续和证明在“办事跑断腿”的背景下有多难拿到可想而知,而且申请时间还有一定要求,过时不候。于是,很多失业者主动放弃了申请。如此一来又有了另一个负面影响,即劳动者和企业的参保积极性不高。长远看,这也不利于失业保险作用的充分发挥。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失业基金过度结余其实是权益打折,制度设计与政策善意的偏差。而要使这份基金不继续躺在账户上睡大觉,真正发挥其保障作用,维护劳动者的权益,有关部门应该更加尊重劳动者的知情权、让参保者更加清楚其意义,同时简化相关的申请办法和程序,适当扩大其使用范围和功能等。
(来源: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