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心介绍
人事代理
档案管理
社保代理
招聘会
培训
职称评审
中高级人才
党员之家
人才派遣
学生就业
资讯
资讯
企业
职位
登录
注册
职称申报登录
您好,欢迎登录!
会员中心
退出
首页
中心介绍
人事代理
档案管理
社保代理
招聘会
培训
职称评审
中高级人才
党员之家
人才派遣
学生就业
联合会
联合会介绍
快速通道
联系方式
活动通知
人事资讯信息
工作动态
学习交流园地
快速通道
更多>
人才测评
人才培训
网络招聘
在线交流
交流信息
下载专区
人力资源
联合会
毕业生接收
工作监督栏
当前位置:
首页
>
联合会
>
人事资讯信息
北京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进行中可暂缓迁户口
时间:
2012-08-10
为保证毕业生顺利就业,北京市教委表示,根据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要求,毕业时未就业的北京生源毕业生当年9月底前,由学校为其办理到户籍所在区县人力社保局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的手续;毕业离校时正在落实就业单位的京外生源毕业生,可由用人单位出具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暂缓办理户口、档案迁转手续。
另外,申请自费出国的毕业生,要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学校不再负责其就业。未获准出境的,学校将其户口、档案转至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
友情链接
中国科学院
中国科学院人事局
科技创新发展中心
中国科学院招聘网
国科控股
国家人社部
北京市人社局
全国人才交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