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联合会 > 人事资讯信息

明年居民医保9月开办 涉及150余万人

  • 时间:2013-09-04

    市人力社保局日前公布,9月1日11月30日期间,城镇居民将可办理2014年医保参保缴费手续,缴费标准与去年相同。据悉,今年本市城镇居民参保涉及150余万人。

    据介绍,城镇老年人个人缴费额度为每人每年300元;学生儿童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100元;城镇无业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600元,残疾的无业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300元。

    在门(急)诊方面,城镇居民看病费用起付标准为65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50%,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最高报销2000元;住院方面,城镇老年人、无业居民首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1300元,第二次或以后的起付标准为650元;学生儿童的起付标准为650元。

    按规定,六类居民经资格验审后可免费参保。退养人员、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续保不需办理任何手续,即可享受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放心保)待遇。

    市人力社保局提醒,参保可采取现金缴费或银行代扣缴费两种方式:凡参加了今年城镇居民医保的,如选择现金缴费,只需带好身份证和相应费用,于11月30日前到街道(乡镇)社保所、学校或托幼机构一次性足额缴纳保费即可;选择银行代扣缴费的,只需在缴费期间存好费用,银行会自动扣款,如当月银行卡余额不足,银行会连续扣三个月,确保缴费成功,参保人员最晚应在11月20日前按上述标准存入足够金额。

    首次参保的人员应先到街道(乡镇)社保所、学校或托幼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并选择现金缴费或银行代扣缴费方式。

(来源:北京日报)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