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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失业人员将有信用档案

  • 时间:2012-07-16
“十二五”时期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日前印发,其中提出,要建立并完善本市城镇失业人员个人信用档案。

    根据安排,本市将以街道社区为单位,为申请银行贷款的城镇失业人员、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复转军人等人群建立并完善个人信用档案,并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社区个人小额担保贷款对象给予优惠。

    同时,本市将鼓励高校设立信用管理专业和开设信用管理相关课程。发挥本市科技和人才优势,鼓励信用教学人员、研究人员和从业人员开展信用领域重大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倡导政府相关部门、企业、行业组织开展信用培训。加强信用服务机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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