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下发通知,从6日起下调北京市公积金存贷款利率。5年期以下贷款利率由4.2%下调至4%,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由4.7%下调至4.5%。
通知规定,本月6日(不含)以前发放的,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月8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月6日后仍执行原利率,自明年1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本月6日(含)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和《关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核算主体及采用自由还款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于不同还款方式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依据相应的还款公式确定新的月还款额。
对于已经签订借款合同,且放款日为本月6日(含)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在借款人签订调整贷款利率的通知单后,才可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同时,公积金的存款利率也有所下调。当年缴存的公积金年利率由0.4%降至0.35%。上年结转的公积金年利率则从2.85%下调至2.6%。住房补贴的存款也比照公积金存款利率进行了调整。
此外,北京公积金支持保障房建设项目的贷款利率也有所下调,由原先的5.17%降至4.95%。
(来源:北京人才市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