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姐在英语培训学校办理了入职手续,经过两个月的试用期之后,与校方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中有一条规定,在合同签订第七个月,校方每月将提供300元的保险,保险的交付有两种方式:校方替员工每月缴纳保险,或以现金的形式一次性付给员工。陈小姐像其他同事一样选择了后者,也就是说,截至2014年11月24日,等到一年的合同期满之后,她可以拿到校方给予的1800元保险金。
没想到,这1800元保险金也正是她离职的导火索。当时正值合同期满,考虑到培训机构工资不高,她还在思量着要不要续签。结果校方婉转表示,要续签合同后,才给发保险金。“这不是逼我要续签嘛,我一生气就离职了。
她没想到,这一负气离职,这保险金还真打了水漂,“而且工资也一直无发放。为何其他员工都已经收到保险金,而陈小姐却一直苦要不到?
一位执行校长胡先生则表示,合同是在11 月24日便到期了,而陈小姐却一直等到12月初再离职,在这段时间内,校方可以认为,陈小姐是默认续了一年约,因而她的离职称得上是违约了。
1、用人单位是否可以约定以支付现金的方式,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答:将保险金折算现金是违法行为,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保险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在本事件当中,用人单位以支付现金的方式,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因为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并不能因为劳动者“同意”而免除。
故本事件劳动合同中关于保险金折算现金的条款,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属无效条款。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无约束力。故陈小姐要求用人单位支付1800元的保险金,没有相关依据。
2、校方延迟发放工资是否合理?
答: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工资应当按月足额发放,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拖欠或无故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故陈小姐,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主张,合法合理。用人单位应立即支付。
3、劳动合同是否可以默认续签?
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来源:劳动法宝网)
没续签合同拿不到保险金 ?
- 时间:201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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