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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格贯彻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 时间:2020-01-02

科发直党字〔2019〕26号


 

各分院分党组、纪检组,院属各单位党委、纪委,院机关各党组织:

    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严明纪律规矩,净化节日风气,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科院纪检监察组相关要求,中科院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就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紧盯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紧压实“两个责任”

    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抓作风改作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防止工作上出现“疲劳综合症”,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扎扎实实推进反“四风”工作。

    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增强敬畏意识,把不断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实际行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院党组实施办法,严禁借过节之机搞公款吃喝送礼、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大办婚丧喜庆活动,严禁利用节庆活动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私利、搞利益输送,严禁使用公款购买、印制和寄送贺年卡、明信片、挂历、台历等物品,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院机关工作人员要带头守纪律讲规矩,严格遵守《中国科学院院机关工作人员“十不准”》,收到院属单位寄送的非文件资料类快递、包裹等,要主动到本部门综合处登记备案,不得收受院属企事业单位寄送的各类土特产、纪念品或礼品,自觉接受监督。

二、强化警示教育实效

    元旦、春节假期是“四风”问题的易发期,也是作风建设成效的检验期,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工委近期曝光的典型案例通报,对照自身进行检查,严格落实有关要求。要采取通报或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节日廉政提醒等多种方式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认识到对“四风”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要求,认识到不敬畏、不在乎、屡搞“四风”必定付出惨痛代价的严重后果,从中汲取深刻教训,自觉远离“四风”,主动防范“围猎”。

三、严格监督严肃执纪

    各级纪检组织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重要时间节点不放松,认真履行监督专责,加强提醒监督检查,坚持纠正“四风”转作风不止步,坚决整治“节日腐败”。要时刻防范“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严肃查处发生在元旦、春节期间的“四风”问题。要在节前约谈财务、食堂、公务接待、公车、接待场所等管理部门负责人,督促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把好第一道关口。对于元旦、春节期间发生的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严查快办、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做到发现一起、严惩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对党的十九大以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尤其是具有主观故意、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从严从重处理,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对于工作失责失察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追究责任。

    各级纪检组织对群众反映的、舆论媒体关注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要及时组织核查处置应对,并将问题线索和查处情况于2020年2月4日前,向院直属机关纪委报告。

举报邮箱:jianshen@cashq.ac.cn

报送邮箱:zhangqiang@cashq.ac.cn

联系电话:010—68597573  13426069325

 

 

 

中国科学院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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